多数中小股东反对 飞马国际业绩承诺补偿相关议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
== 2025-5-23 20:07:37 == 热度 193
    本报记者 陈潇    5月22日晚间,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国际”)发布公告显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多个提案当中,《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未获通过。    从表决情况来看,《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股东同意约4826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559%;反对约6153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120%;其中,控股股东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增鼎公司”)回避该提案表决。    该提案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显示,同意4825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494%;反对6153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185%;表决结果为未通过。    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李维常律师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分为普通决议案和特别决议案两种。普通决议案,是指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批准方可通过的议案;特别议案通常涉及公司重大变革、重大资产变动、公司治理结构的重大调整等,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批准方可通过。    公开资料显示,飞马国际于2019年8月被债权人申请进行重整,在公司重整程序中,新增鼎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通过有条件受让的方式取得公司股份约2.87亿股,占公司重整后总股本的29.90%,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新增鼎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作出关于飞马国际业绩承诺为“重整投资人承诺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归属于飞马国际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5.7亿元。若最终实现的归属于飞马国际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达到前述标准,由重整投资人在2024年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公布后三个月内向飞马国际以现金或其他证监会认可方式予以补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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