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减贷款次数、支持物业费提取……苏州发布公积金新政
== 2025-8-12 20:01:10 == 热度 187
公积金。缴存人本人及配偶支付苏州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可选择家庭任意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前十二个月应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一年可提取一次,合计提取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一年物业费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至少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一个月的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
支付物业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或单身声明(现场签署)、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物业费发票(一年内有效),与缴存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
中指研究院苏州分院高级分析师金珂认为,此次提出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认定标准,动态核减贷款使用次数能够有效解决改善型群体“先卖后买”的贷款资格难题,为真实住房需求释放了政策空间。同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15%,有效减少购房者前期资金压力,尤其利好新市民、青年群体等刚需家庭。此外,扩大患重病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支持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拓宽了公积金制度的保障外延,强化了其对居民长期居住品质的支持作用。本次政策组合以精准化、人性化的制度设计,既减轻居民购房负担,又强化对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体现了政策因城施策的灵活性与保障民生的温度。
新旧政策对比如下:
北京加大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8月8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自8月9日起施行。
除了进一步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符合条件家庭在北京市五环外不再限制购房套数,新政还从四方面加大了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一是首套房认定标准“认房不认贷”。对于在北京市无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已结清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由此前认定为二套房调整为认定为首套房。
二是提高二套房贷款额度并降低首付比例。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如购买绿色建筑或多子女家庭,还可上浮40万元,最高可贷款140万
=*=*=*=*=*=
当前为第2/3页
下一页-上一页-
=*=*=*=*=*=
返回新闻列表
返回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