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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之道】 协调好六重关系 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
== 2025-10-24 6:45:50 == 热度 188
,完成从“保护”到“活化”的范式转换。“活化”不是“仿古”,而是“赋新”。通过“功能混合+业态迭代”,可将历史街区转化为“文化孵化器”,将老厂房变身为实验室,祠堂转型为社区剧场,骑楼底层嵌入共享办公,其核心机制在于“文化基因”的“场景化转译”——以“可体验、可参与、可再生”的方式,让历史成为城市创新的“社会资本”,而非“成本负担”。城市更新作为“空间资本”的再积累过程,伴随“增值捕获”与“利益再分配”的张力。“十四五”规划明确“民生优先”,中央财政2025年专项资金重点投向老旧小区与公共空间提升,实质是以“财政杠杆”撬动“社会公平”。通过“政府补贴+居民分担+市场让利”的三方共担机制,将“空间溢价”部分转化为“公共福利”,实现“增长”与“共享”的同步。经济效益是“可持续性前提”,社会效益是“和谐共生根基”。二者并非“零和”,而是通过“增值回收”机制实现“正和”。制度设计的核心是将“空间溢价”转化为“公共红利”。唯有让市场“有利可图”、让居民“有机参与”、让政府“有力兜底”,城市更新才能走出“资本孤岛”,迈向“共益城市”。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本质上是城市空间资本的保存与增值问题。“保护优先”不是“冻结发展”,而是“设定阈值”。通过“开发权转移”“风貌补偿”“功能混合”等制度设计,可在“不破坏核心价值”的前提下,引入“适度盈利”激发市场参与。其核心在于建立“价值评估—影响分级—开发授权”三步走机制,实现从“静态保护”到“动态管理”的范式转换。制度建设的关键在于“精准识别”,通过“文化价值图谱+生态敏感性分析”,将更新区域划分为“禁止开发”“限制开发”“鼓励开发”三级,配套“正面/负面清单”与“风貌导则”,实现“一户一策、一楼一策”。基于此,应建立“保护—开发”动态平衡的数字治理平台,走出“一刀切”的治理困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反映了城市更新中的治理结构创新。城市更新是“治理结构”的再协商,政府从“供给者”转向“制度设计者”,市场从“开发商”升级为“运营商”,公众则从“被动接受”迈向“合作生产”。制度设计的核心是划定“权责界面”,政府以“规则制定者”身份,负责“规划约束+绩效监管+风险兜底”;市场以“服务供给者”角色,承担“资金投入+运营创新+效率提升”;公众则以“合作生产者”角色,参与“需求表达+过程监督+成果共享”。城市更新的本质,是一场“空间—制度—社会”的系统性重构。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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