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中央商场及相关责任人被监管“点名”
== 2025/11/22 12:52:51 == 热度 195
;  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袁帅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证券市场监管规定里,上市公司对于重大诉讼的一审判决、上诉、调解等关键进展,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中央商场7月2日取得一审判决书,却到10月30日才补充披露,延迟时间长达近四个月,严重违反‘及时’原则。监管部门对信息披露违规向来零容忍,江苏证监局与上交所同步实施警示,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监管态势,具有多方面警示意义。”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监管规则及实践案例来看,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手段,重点在于警示上市公司管理层。对上市公司管理层而言,诚信档案中的负面记录会直接影响其后续在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担任董监高的任职资格,监管机构在审核任职申请时会重点核查。”(编辑 乔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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