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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智能连续四年定期报告存虚假记载 12月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2025/12/2 9:33:36 == 热度 190
务收入方面,远大智能在未取得交房验收确认单的情况下仍确认对应租赁收入,导致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914.85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0.94%;虚增利润总额848.17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2.47%。    前述两项违法行为,致使远大智能2019年、2020年、2021年三个年度的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对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治理情况的全面总结,不仅能为投资者提供关键信息,帮助其评估公司价值和风险,同时也可以引导社会资源流向更具效益的企业,促进资本市场的高效运作。”深圳优品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投资顾问李鹏岩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失真不仅可能误导投资者决策,同时也会侵蚀市场信任,扰乱市场秩序,破坏价格发现机制。    合计拟处罚2100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远大智能2023年内控核查时发现了前述两项收入确认方面的问题,并于当年4月29日对前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2024年4月30日,远大智能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正式立案。    据远大智能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结合当事人积极配合查处等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辽宁证监局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拟决定对远大智能及康宝华、陈光伟、王延邦、张楠、王维龙、孙成雨、王爽七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0万元、300万元、250万元、25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罚款,合计拟罚款总额2100万元。    12月1日,《证券日报》记者曾以投资者身份致电远大智能,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一切正常。    “财务造假破坏资本市场诚信基础,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张新宽律师向记者表示,财务造假危害巨大,监管部门一直依法对财务造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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