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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再放大招 引导险企助力资本市场发展
== 2025/12/8 11:18:05 == 热度 192
12月5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进行下调。金融监管总局表示,为完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充分发挥保险资金作为耐心资本的优势,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在严守风险底线的基础上,适度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保险公司认真贯彻执行《通知》要求,推动保险公司提高长期资金投资管理能力,加强偿付能力管理,确保偿付能力数据真实、准确、完整。险企资本使用效率提高《通知》内容主要聚焦两大方面:一是调整保险公司投资相关股票的风险因子,培育壮大耐心资本;二是调整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风险因子,鼓励保险公司加大对外贸企业支持力度、有效服务国家战略。具体来看,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3年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的风险因子从0.3下调至0.27,该持仓时间根据过去6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两年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的风险因子从0.4下调至0.36,该持仓时间根据过去4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保费风险因子从0.467下调至0.42,准备金风险因子从0.605下调至0.545。一般而言,保险风险因子是保险公司投资和经营业务的资本占用,下调风险因子,意味着保险公司的资本使用效率有所提高。“下调险企投资股票风险因子的考量主要还是引导保险资金以长期资金的形态进入权益市场,长期持有股票可以占用更少资本,鼓励险资延长持股周期;同时缓解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压力,通过下调股票风险因子,适度降低资本占用有助于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北京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教授朱俊生表示,金融监管总局此次下调保险公司投资股票的风险因子,体现了监管层对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支持与鼓励。《通知》表示,保险公司应完善内部控制,准确计量投资股票持仓时间,持续提高长期资金投资管理能力。同时,保险公司应加强偿付能力管理,准确计量各类风险资本要求,确保各项偿付能力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值得注意的是,12月5日下午开盘后,A股保险股持续拉升,截至收盘,中国太保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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