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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江东: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是稳定市场长期发展预期的必然要求
== 2025/12/10 14:20:44 == 热度 191
中证报12月5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将迎来第一部专门针对上市公司监管的行政法规 国浩金融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主任黄江东认为出台条例是巩固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成果稳定市场长期发展预期的必然要求对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乃至推动整个资本市场行稳致远具有重要意义 黄江东表示条例关于按次累计计算罚款的规定是最具创新性和威慑力的条款之一解决了对财务造假首恶处罚过轻不足以形成震慑的问题 对关键少数的约束显著加强 黄江东表示公司治理是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根基条例第二章用了大量篇幅细化了公司治理要求亮点颇多 审计委员会的核心地位得以确立条例明确了审计委员会承担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赋予其在财务信息审核内外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评估等方面的核心职责这实质上是将上市公司治理模式向董事会中心主义下的专门委员会模式推进了一大步与最新修订的公司法精神一脉相承此外条例第33条赋予审计委员会在发现财务造假嫌疑时的调查权并规定监管机构可责令其调查这为审计委员会履职提供了牙齿使其从花瓶董事向公司治理看门人作出实质转变 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空前细化条例以负面清单形式明确禁止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并严格规范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条例从行政法规层面对董秘履职给予制度保障实践中尽管上市规则等监管文件将董秘认定为高管但在上市公司实际运作中董秘往往被视为侧重于事务性工作的信息披露负责人时常面临职责重要但地位尴尬责任重大但保障不足的局面条例明确列举了董秘在信息披露会议组织股权管理投资者关系四大核心领域的职责是对其作为公司治理和资本运作总协调者的角色重塑此外条例以禁止性规定的形式赋予董秘法定知情权与参与权并将配合履职设定为其他董事和高管的法定义务这有助于董秘有效履职真正发挥公司治理哨兵的关键作用 围堵财务造假 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 黄江东关注到在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则的基础上条例第三章针对财务造假滥用信息披露规则等违法行为进一步织密了防假打假的法网 引入追赃挽损机制条例规定董事会对于基于虚假财报向董事高管多分配的利润和多发的薪酬负有追回责任这一追索权机制与国际成熟市场实践接轨将有效遏制财务造假的经济动机也是对责任主体的精准惩戒 明确第三方配合造假的责任条例明确规定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客户供应商等不得配合造假违反者可被处以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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