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8部门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 2025/12/31 9:40:19 == 热度 200
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税务总局等部门数据,为地方提供报废乘用车回收和注销登记、新购置乘用车注册和转让登记、乘用车旧车转让登记、新能源乘用车车型、新购置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转让的乘用车旧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信息核查比对服务,辅助高效开展补贴申请信息审核工作。
第十条 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为各地提供相关信息核查比对服务。
第十一条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本细则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受理地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在申请截止日期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对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原则上在提交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30个工作日内兑付补贴。
第十二条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确定对本辖区内补贴申请的审核层级、审核部门,优化补贴申请审核和兑付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及时汇总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信息,审核后确定补贴金额,并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各地财政部门根据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安排意见,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申请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资金申请时,需将资金安排建议一并报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和同级发展改革部门。
第四章补贴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根据发改环资〔2025〕1745号文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各地按要求安排配套资金,用于支持地方实施汽车以旧换新等补贴政策。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按月均衡使用,各地结合本地区支持资金规模,合理把握工作节奏。
第十四条 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结束后,各省级商务、财政部门应按要求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送商务部、财政部,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按照发改环资〔2025〕1745号文等有关规定要求,对各地上报的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后,中央与地方进行清算。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发改环资〔2025〕1745号文、商消费函〔2025〕 号文等规定,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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