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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口就要300万元!”投行与新三板挂牌企业“分手费”之争调查
== 2026/1/29 12:38:18 == 热度 195
一些作用。现在新挂牌企业壮大了,准备去IPO了,结果却换成了其他券商。原督导券商肯定不太愿意,损失太大。“主要是这里面的利益太大了,新三板的督导费用很低,一年十万或者二十万差不多,原督导券商干几年累计费用其实也不高,但是IPO的承销保荐费用就很可观了,两者完全不在一个数量级,所以原督导券商有不同想法也很正常。”资深新三板投资人士周运南表示。核心卡点在哪?据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2025年4月)明确了新三板挂牌企业与督导券商解除督导协议的两种方式:协商解除或者单方面解除。如果新三板挂牌企业要单方面解除,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已经缴纳了督导费用;二是原主办券商最近十二个月内因对该新三板挂牌企业持续督导勤勉尽责问题,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证监会处罚;三是有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有新三板挂牌企业人士向记者表示,根据上述规则,实际上只有在原督导券商被处罚的情况下,新三板挂牌企业才能够单方面解除协议。否则,新三板挂牌企业并不能因为对方工作质量、人员配备、工作效率或能力等原因单方面解除。所以只能协商解除,但协商解除就给了督导券商索要“分手费”的空间。利益的平衡考虑既然这样,那上述条款能否去掉,让新三板挂牌券商与督导券商之间完全市场化地解除协议呢?“规则的制定,有自身的考量,主要是为了平衡各方的利益。”周运南表示。记者注意到,现行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是2025年4月修订的版本,在此之前,这一规则先后修订过3次。但是,在具体的条款上,对挂牌公司单方面解除督导协议所要求的三项条件一直没有变过。市场人士告诉记者,股转公司是知道分手费这一现象的,此前偶尔会有挂牌企业与督导券商就分手费一事僵持不下时,去找股转公司。股转公司一般会在尊重各方意愿的前提下,从中协调,引导各方通过公平合理的方式解决分歧,实现挂牌公司利益和券商利益的“双赢”。熟悉情况的人士向记者表示,如果挂牌企业能够随便解除督导券商,可能会影响广大中小券商在新三板展业的积极性。当前,国内券商分化比较明显,新三板企业的持续督导业务主要是由中小券商在参与,而IPO业务则主要聚集在头部券商手中。中小券商督导培育出来企业,最后IPO时都被大券商抢走,中小券商就会很受伤。据悉,目前行业比较流行的做法,除了给予原督导券商一定金额的分手费,还有一种模式就是:由原督导券商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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