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前夕更换督导券商 挂牌企业补偿百万分手费
== 2026/1/30 7:09:48 == 热度 189
了相应作用,如今企业步入发展新阶段筹备IPO,却选择更换券商,原督导券商不仅付出的心血未获后续回报,还面临直接的利益损失,自然不太接受。对此,资深新三板投资人士周运南表示,“主要是这里面的利益太大了,新三板督导费用很低,一年十万或者二十万,原督导券商干几年累计收取的费用其实不高,而IPO承销保荐费用就非常可观,两者不在一个数量级,所以原督导券商有不同想法也很正常。”需平衡各方利益据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督导工作指引》)明确了新三板挂牌企业与督导券商解除督导协议的两种方式:协商解除或者单方面解除。有新三板挂牌企业人士向记者表示,依据上述规则,企业仅能在原督导券商被处罚的情形下单方面解除协议,因对方工作质量、人员配备、工作效率或专业能力等问题,均无法单方解约,只能选择协商解除,这也让督导券商有了索要“分手费”的操作空间。记者注意到,现行《督导工作指引》为2025年4月的修订版本,该规则此前已历经三次修订,但在挂牌企业单方面解除督导协议的条件条款上,未有变化。熟悉业务情况的人士向记者表示,若挂牌企业可随意解除与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或将影响中小券商参与新三板业务的积极性。当前国内券商行业分化显著,新三板持续督导业务主要由中小券商承接,IPO业务则集中在头部券商手中,中小券商培育的企业若在IPO阶段转投头部券商,其自身利益将遭受较大损失。据了解,行业内较为通行的做法主要有两种,除了向原督导券商支付一定金额的分手费外,还可由原督导券商与新承接券商开展合作,以联合保荐承销的模式推进IPO业务,这也被视作一种利益平衡的方式。此外,过高的分手费也会给挂牌企业带来不小的负担。周运南表示,此事的解决主要依靠督导主办券商与挂牌企业充分协商、达成利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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