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解读《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
== 2026/1/30 23:17:29 == 热度 191
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尚未公平参与电力市场、不利于形成真实价格信号、难以充分发挥调节作用的情况,通知提出,加快实现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公平入市。
二是优化煤电中长期市场交易价格下限。考虑到容量电价提高后,煤电需通过电能量市场回收的成本下降,通知明确,各地可适当调整省内煤电中长期市场交易价格下限,不再统一执行基准价下浮20%的下限,而是由各地根据电力市场供需、参与市场的所有机组变动成本等情况合理确定下限,促进各类机组公平竞争。
三是鼓励供需双方签订灵活价格机制。为适应交易需要、更好反映供需状况,通知明确,鼓励供需双方在中长期合同中签订随市场供需、发电成本变化的灵活价格机制,各地不得强制要求签订固定价。
问:政策对终端用户有什么影响?
答:政策出台后,对居民、农业用户电价水平没有影响,仍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对于工商业用户,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完善后,调节性电源需要通过电能量市场回收的成本下降、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的成本上升,一升一降形成对冲,对工商业用户的购电成本影响不大。同时,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有利于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问: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有什么积极作用?
答: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较好地统筹了安全充裕、清洁低碳、经济高效等方面需要,有利于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一是有利于增强电力安全保供能力,调动调节性电源建设积极性,提升顶峰出力,更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二是有利于促进调节性电源作用发挥,更好支撑新能源消纳利用,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三是有利于推动调节性电源健康发展,引导企业科学合理布局,加强经营管理、降本增效,促进技术创新,更加高效地建设新型电力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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