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金融法治体系筑牢金融强国根基——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
== 2026/3/20 17:46:03 == 热度 190
域仍然面临着法律体系协调性不足、缺乏基础性法律规制等问题。
业内人士认为,制定一部金融领域基础性法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理论创新和金融管理实践中形成的改革成果、有效做法转化为法律规范,协同金融各领域主要制度,聚焦突出问题予以规制,对提高金融法治与金融实践的匹配度和适应性,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
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对做好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提出明确要求。
制定金融法,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对于及时把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一系列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固化下来,不断提升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少军表示。
我国金融领域将迎来首部管总的基础性法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保障了我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新征程,金融改革深化和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对金融法治建设提出新要求,党中央审时度势,提出制定金融法。
如何看待金融法的定位?
在业内人士看来,金融法是我国金融领域第一部管总的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律,定位于金融法律体系中的1。银行、保险、证券等领域的法律N以及其他金融法律法规X,需与1确定的基本规定对标对表、立修并重,具体规范各领域的金融活动,1+N+X共同构建科学完备统一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
记者注意到,草案突出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聚焦完善金融基本法律制度,强化对金融各领域法律法规的协调统领,对涉及金融发展根本性、原则性、方向性问题明确法律要求。采取通则性立法模式,从顶层设计和宏观层面及时覆盖法律空白。
梳理草案可以发现,金融法在内容上突出系统性、全面性,推动构建逻辑严密、层次分明、全面覆盖现代金融体系各方面全过程的基本法律规范;在条文表述上突出原则性、统领性,为其他金融法律法规提供基本法律框架和原则;在法律实施上,以基础规范为主,转致、授权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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