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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支持约30个城市实施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
== 2026/4/10 10:47:27 == 热度 190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支持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通多式联运堵点卡点,根据《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4〕366号)规定,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决定支持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立足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和重大生产力布局,锚定交通强国战略目标,聚焦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上的综合货运枢纽,深刻认识和把握多种运输方式发展的规律特征,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支持引导多方力量加强资源统筹利用,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实现枢纽多式联运功能进一步提升,跨方式转换效率进一步提升,组织模式创新效力进一步提升,综合运输网络整体效益进一步提升,促进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有力支撑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并与综合客运枢纽协调推进,增强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枢纽功能,加快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二)支持原则。1.共同事权,共同承担。全国性综合货运枢纽与集疏运体系建设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支出责任。中央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完善跨部门横向协调机制,科学引领综合货运枢纽发展重点方向,加强对国家重大战略的支撑保障。地方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发挥组织管理优势,找准问题,主动作为,精准施策。2.目标导向,择优支持。地方应将本地区发展放在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和重大生产力布局中谋划,聚焦粮食、能源、矿产资源、先进制造等重点货类贸易运输需要、综合货运发展潜力等方面选择城市(群)申报开展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明确综合货运链条布局和枢纽功能定位、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可量化、可考核,重点项目实施条件成熟,保障措施有力有效。交通运输部会同财政部组织竞争性评审,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择优支持。3.跟踪问效,奖补结合。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纳入支持的城市(群),做好绩效运行监控,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和实施成效,适时开展绩效评价,将评价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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