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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支持约30个城市实施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
== 2026/4/10 10:47:27 == 热度 206
施第三年安排的奖励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剩余规定标准的50%,年度绩效考核为90分(含)—100分的,足额安排奖励资金;年度绩效考核为90分以下的,按照足额奖励资金×实际评分/100安排。第四年结合验收考核情况安排奖励资金,验收考核为90分(含—100分的,评为A档,可足额安排奖励资金,之前分年度未足额安排的部分予以补足;验收考核为80分(含)—90分的,评为B档,剩余未安排的奖励资金不再安排;验收绩效考核为80分以下的,评为C档,剩余未安排的奖励资金不再安排,并视情况收回以前年度安排的奖励资金。备注:若按比例核定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规模低于上限标准,将从低予以调整。六、工作机制(一)部省工作协调机制。交通运输部、财政部会同有关单位与相关省份发挥部省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在用地、线路、时刻表、运力调度、资金及国际邮件通关权等方面加强资源统筹利用,形成合力;在规划、方案、项目、绩效管理等方面加强工作指导,发挥各方专业优势;对跨省域实施的重点事项进行协调推动。(二)地方工作领导机制。地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部门和相关城市人民政府应充分认识开展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的重要性,将该项工作纳入贯彻交通强国战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的重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省级有关部门和申报城市应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安排专人负责推进相关工作,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政策予以支持,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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