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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监管迎变革 引导行业转型提质
== 2026/4/22 8:39:06 == 热度 189
“小而全”向“专而精”“大而强”加速分化。“未来,资本补充能力与净资本持续达标能力,将成为期货公司生存发展的生命线,行业并购整合与头部集中趋势将进一步凸显。”引导行业聚焦主责主业本次征求意见稿还以“回归本源、聚焦主业”为核心,对期货公司业务体系进行全面重构,通过厘清业务边界,推动业务体系提质增效。在业务架构调整上,本次征求意见稿作出多项关键优化,将原本由风险管理子公司经营、实行行业协会备案准入的期货做市交易、衍生品交易业务,改由期货公司总部经营,并实施许可准入和行政监管。为保障政策平稳过渡,配套公告明确规定,子公司已开展的做市交易业务、衍生品交易业务须在本次征求意见稿正式施行后的18个月内逐步取消,确保业务调整有序推进。对于期货资产管理业务,本次征求意见稿重点推进去通道化改革,通过强制提高“含期量”,引导资管业务回归衍生品专业优势。其中规定,期货公司设立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净规模,不得超过其设立的期货和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所募集资金净规模的五倍;同时要求,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应当由期货公司作为管理人实质管理,投资顾问不得直接对期货公司发出包含具体数量或者价格等交易要素的确定性指令。对此,张凡表示,上述规定通过规模约束与责任界定,倒逼机构主动压缩通道业务,回归衍生品风险管理的核心定位,从根本上扭转资管业务通道化的发展倾向。子公司监管逻辑的重塑也是本次业务规范的重要内容。本次征求意见稿确立不得偏离主责主业设立子公司的核心原则,明确境内子公司不得再设立子公司,境外子公司仅能再设立一级子公司,从层级上遏制子公司盲目扩张。在张凡看来,收归持牌业务统一管理、限制子公司层级、严禁偏离主业、提升资管业务“含期量”等一系列监管举措,共同指向期货公司聚焦期货及衍生品核心业务的发展方向。监管层通过这些举措,坚决遏制脱实向虚、通道化运作与交叉套利等行为,引导机构深耕风险管理专业能力。未来,偏离主业、盲目扩张的行为将持续受到约束,专业化、特色化、精品化发展将成为行业发展的主流方向。穿透式监管再升级本次征求意见稿还进一步强化监管效能,通过构建穿透式监管体系、完善内控机制、健全惩戒机制,打造事前准入、事中监控、事后惩戒的全链条严监管格局,进一步压实期货公司主体责任,筑牢行业风险防控底线。在股东监管方面,本次征求意见稿全面升级监管要求,重点强化对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监管,建立股东、实际控制人负面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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