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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金融营销“狂野时代”落幕
== 2026/4/27 9:17:25 == 热度 190
杜绝伪专家、假机构浑水摸鱼,整治非法荐股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动乱象。”华南一位基金人士表示,无资质博主、违规荐股账号因无法通过职业认证门槛,将被系统性清退。值得注意的是,新规还对算法推荐技术提出了要求,如开展网络营销不得设置诱导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过度消费的算法模型;向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进行营销的,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提供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从过往案例来看,一些套利教程在社交平台快速流行,是迎合了普通投资者追求短期超额收益的心理。但平台算法也倾向于推送高互动、高话题性内容,因此进一步放大了相关教程的传播度。”华北一位基金营销人士告诉第一财经,平台建立专业审核机制或减少算法推送,有望打破这一恶性循环。在金融机构与平台的合作层面,《办法》也厘清了权责边界。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要从从业务资质、经营情况、技术实力、服务质量、业务合规和声誉等方面进行评估。同时,过去在业务实践中,金融机构和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借“投资者教育”“课程培训”之名变相开展网络营销的乱象也被禁止。同时,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只能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提供服务,不得“越位”介入销售合同签订、资金划转、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适当性测评、贷款额度测评等金融产品销售环节,不能私自解答金融产品咨询,杜绝平台变相“干金融”。为了配合上述营销动作的整顿,《办法》甚至细化到了“名字”和“商标”的管理。针对市面大量无资质企业乱用 “金融”“理财”“基金”“贷款”“财富管理” 等字样蹭流量的现象,新规同步从严整治,企业账号名称、注册商标、App 名称无对应资质不得使用金融专属词汇,全面净化网络金融信息环境。行业早已进入“紧周期”事实上,在《办法》出台之前,一系列监管动作早已全面收紧。今年1月,监管部门已通报了典型案例。某基金公司与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的互联网“大V”开展营销合作,向其支付大额广告费,借助其流量以“预告大额购入A产品”为噱头,鼓动投资者跟风申购,甚至诱导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投资者买入中高风险产品,最终被监管认定为“违规”。在此事件中,监管明确要求基金公司及基金销售机构严格禁止与无资质大V合作开展任何形式的销售及宣传活动,销售机构及第三方网络平台须按期下架“基金实时估值”“加仓榜”“实盘榜”等功能。据第一财经不完全统计,蚂蚁财富、天天基金、同花顺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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