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口腔医院更名风波:权力的公信力靠“力度”更靠“温度”
== 2026/4/30 10:26:38 == 热度 189
感觉,也难怪当事医院“抗法不从”。其三,政府的目的虽然正当,但执行方式略显粗暴。整改通知直接要求更名而非协商,不考虑医院多年的品牌建设投入,也未表示任何补偿的意思。这种让市场主体自行消化所有沉没成本和潜在损失的做法,换谁都难以接受,容易挫伤市场主体对法治建设和营商环境的信心。当事卫健局的行为模式,与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理念存在明显差距。服务型政府强调以人民为中心,不仅要求依法行政,更要求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注重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法治政府不仅要求政府守法,也要求其权力的行使符合比例原则,即在实现行政目的的同时,应尽可能减少对相对人权益的损害。在此次事件中,卫健局的做法更多地展现了权力刚性的一面,而缺失了应有的柔性、温度与智慧。执政为民应体现在每一个施政细节中。具体到此次事件,如果卫健局在行动之前,能够先耐心地向院方解释政府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在此基础上提出希望其配合更名的想法,并主动表达补偿其损失的意思,而不是一上来就搬出法规条文,以类似“最后通牒”的方式强硬要求,那么,这场纠纷很可能不会发生。此次事件还提了个醒:政府应反思制度设计的缺陷。既然明文规定不允许民营机构名称含有行政区划,为何当年又审核通过?是政策执行尺度不一,还是规定本身存在模糊地带?借此机会,政府应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旧的政策法规,及时修改模糊不清或不合时宜的规定,从制度源头避免类似冲突。东莞口腔医院更名风波,像一堂生动的行政法治课。它告诉我们,政府权力的威严既靠“依法行政”的力度,更靠“以民为本”的温度。不顾实际情况、僵化地理解和执行政策法规,甚至以“公共利益”的名义侵害合法的私人权利,绝不是高明的施政行为。希望所有政府部门都能明白这一道理,让每一次施政实践都实现公共利益与私人权利的共赢。(作者系第一财经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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