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屡屡使用饭店餐具,谁来负责?谁来执法?
== 2026/5/7 15:34:04 == 热度 190
物明显违背公序良俗。具体而言,全国超80%的地级市已通过《养犬管理条例》或地方政府规章,明确禁止宠物(导盲犬除外)进入餐饮、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也就是说,带宠物犬进入餐馆本身就是违反地方性法规的。但是,当下“宠物经济”“它经济”成为新的消费风口,不少地方正在打造宠物友好商场、宠物主题酒店、宠物消费新场景。事实上,很多商场为推行“宠物友好”,以吸引年轻客群、带动消费,是默许乃至鼓励宠物进店的。对于屡屡成为新闻主角的这些小餐饮店、烧烤店来说,为了不影响生意,也鲜少将带宠物的消费者“拒之店外”。此外,目前各地条例均聚焦“禁止携犬入内”,但未单独设置“用公共餐具喂宠物”的处罚条款。在第一道防线“失守”,宠物狗进入餐饮店之后,却没有“第二道防线”。结果就是,禁止“带狗进餐厅”的前置行为“法不责众”,而“使用公共餐具喂宠物”这一更恶劣行为,却没有设置专项罚则。内蒙古赤峰烧烤店主在事后销毁了所有签子。相关视频截图谁来执法?重管商家,难究个人比立法空白更急迫的治理短板是,是执法主体界定不清、部门权责交叉,长期陷入严管商家、放任宠主的治理错位。公共餐具被宠物污染,直接触及餐饮经营食品安全问题。但现行监管逻辑中,食品安全的监管对象主要是餐饮经营主体,而非普通消费者。按现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有权检查餐饮场所卫生状况、餐具消毒记录,督促商家销毁污染餐具、全面消杀,防止食品安全风险扩散。对“未落实禁宠管理、未及时制止宠物接触餐具”的商家,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责令整改、警告或罚款。甚至在极端个案的舆论压力下,市场监管部门还可能处罚餐馆,但是不能处罚涉事顾客,因为顾客不是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这又进一步加剧权责失衡。至于公安机关的责任和职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全国多数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针对“用餐具喂狗”事件,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是:接到商家报警后,第一时间到场处置,固定视频、证人等证据;对“违规携犬进入餐饮场所”行为,依据地方条例处以罚款;如果相关行为的确已经达到了“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危害程度,也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顾客予以警告乃至行政拘留,甚至可以适用刑法当中的“寻衅滋事罪”的罪名。但是,在执法实践中,此类事件一般作为治安纠纷案件予以处理,一线执法人员极少作出罚款或拘留处罚,而是会要求涉事餐饮店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索赔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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