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3次征求意见!券商这一业务,展业门槛明确
== 2026/5/17 7:51:23 == 热度 192
千呼万唤始出来。5月15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了《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下称《衍生品新规》)。据悉,《衍生品新规》此前经历过三次征求意见,分别是在2023年3月、2023年11月以及2026年1月。如今正式稿终于落地,将自2026年11月16日起施行。“衍生品市场具有突出的‘跨市场联动’特征,交易品种和结构更为复杂,证监会先后三次公开征求意见,充分体现了其审慎、严谨的专业监管态度”,中信证券表示。相较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衍生品新规》更加具体细化了券商等机构的展业门槛,明确展业券商等机构的最近六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人民币五亿元。监管明确展业要求《衍生品新规》明确,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申请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风险控制指标或者风险监管指标与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匹配,最近六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人民币五亿元;公司治理结构良好,有健全的衍生品交易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制度;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完善的衍生品交易业务设施、安全防范设施和信息技术系统;具备与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匹配的专业人员,负责衍生品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衍生品新规》还要求,券商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最近一年未被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无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情形;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可以调整净资本最低限额。”规定称。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可以对衍生品经营机构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根据《衍生品新规》,衍生品经营机构应当依法审慎经营,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衍生品经营机构应当制定并执行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薪酬管理等制度,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衍生品经营机构应当将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分开办理,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不得混合操作。《衍生品新规》明确,衍生品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不得存在下列损害交易者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信息,欺诈、诱导交易;违规提供融资或者变相融资服务;出借或者变相出借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利用衍生品交易进行商业贿赂;泄露交易者个人信息或者交易信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提供或者报送的除外;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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