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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否决多家公司重要议案 A股市场需要更多“积极股东”
== 2026/5/25 9:11:52 == 热度 191
高额的潜在责任赔偿之间的差额,否决该议案将影响董事会选聘独董的工作。此外,在公司2025年扭亏为盈、核心管理层薪酬明显下降的情况下,薪酬相关议案也被否决,这可能影响管理层履职的积极性。无论是出于理性还是带有情绪,对上市公司来说,中小股东的投票权都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在特定时候会起到关键作用。这就要求董事会在制定相关议案时,应当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将议案的好处充分阐释出来。当然,更重要的是,股东会审议议案要尽量避开利益冲突的情况,关联交易非必要就要果断放弃,公司治理结构能充分独立就要独立出来。比如,奥精医疗董事会薪酬相关议案,如果董事会成员和重要股东没有直接利益关系,或者有利益关系但不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投票时重要股东就可以不用回避,薪酬相关议案或许就能顺利通过,但这需要公司治理结构的巨大转变。尽管中小股东“用手投票”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情况集中出现,但对A股5000多家上市公司、一年数以万计的股东会议案来说,“积极股东”仍然只是少数,绝大部分上市公司仍然由实控人、控股股东、董事会掌握绝对话语权。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从基金公司披露的2025年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行使投票权情况来看,不同公司涉及的上市公司家数差异巨大,有的超过50家,有的全年没有参与;投赞成票的情形居多,投反对票仍是个案。如今A股公司正在经历一场治理结构的系统性变革,包括限制大股东权利、压实独董责任、明确董秘职责和权限、授权投服中心联合其他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等。但这些措施要获得预想中的效果,仍取决于中小股东能否当好“积极股东”,投资者应当对自己的财富负责,积极行使股东权利,如此才能对上市公司“内部人”形成有效监督,确保上市公司的行动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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