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优化调整7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 2026/5/27 22:02:56 == 热度 189
年1月1日起,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且已取得契税缴纳凭证的,可自购房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该套住房的契税费用,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契税费用。据介绍,以上政策中,除优化家庭负债核减标准1项政策外,其他6项政策均为阶段性政策,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其中:高品质住房贷款、优化家庭负债核减标准、单位职工自愿补充缴存住房公积金、购房契税提取业务自2026年5月31日开始受理;家庭互助贷款、适居性改造、居家适老化或适儿化改造提取业务自2026年6月30日开始受理。铁路、电力、省直分中心同步执行。政策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此外,沈阳市已出台多项城市更新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支持老旧电梯更新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家庭代际互助提取;支持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廉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租房提取;支持城市更新原拆原建等住房改造项目提取住房公积金,对具备抵押条件的住房可作为抵押物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探索推进房屋养老金制度改革。同时,对于包括上述政策在内的公积金异地贷款,沈阳全面实行同城待遇,在全国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沈购房,均可向沈阳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贷款,并享有本地缴存人同等贷款政策权益,办理流程便捷、与本地缴存无差别。同时,沈阳公积金首家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掌上办、一次办跨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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