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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母公司“空心化”比例十年翻倍
== 2026/5/28 9:18:10 == 热度 192
的营收与利润。与之形成鲜明反差的是,这些关键实体很多时候处于信息披露的盲盒之中。按照现行披露规则,以“净利润影响10%以上”作为是否专项披露的主要标准。而营收规模、资产质量、现金流状况等关键维度未被纳入常规强制披露范围。在许汉友看来,这一标准落后于子公司作为经营主体的现实——大量贡献过半营收的核心子公司,因利润占比未触线便可免于详细披露,投资者难以获悉更多信息。标准之外,披露信息的颗粒度同样粗放。即便纳入披露范围,现行规则也仅要求列示基本信息,对详细财务数据、公司治理结构、内控建设等缺乏刚性约束。王立慧表示,一旦子公司出现债务违约或经营危机,母子公司间的风险传导路径、母公司的兜底责任边界均无明确披露规范。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顾春峰说,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仅要求简略罗列子公司名单,对子公司经营数据、内控情况、重大投融资、对外担保、资金往来等核心信息披露要求很低。此外,跨境与多层嵌套架构正在放大这一盲区。在股权多层嵌套、境外布局常态化的背景下,远端子公司与境外实体的披露标准更为模糊。顾春峰表示,核查链条冗长、穿透监管难度陡增,部分上市公司借此将关键业务与潜在风险一并“藏”进监管视野的死角。当核心资产的信息长期不透明,必将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埋下治理隐患。知名财税审专家刘志耕指出,子公司信披不足,会导致投资者无法准确评估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与资产质量,基于合并报表的表面数据可能误判;部分上市公司则通过不公允关联交易、利润转移或向管理层持股平台输送利益,导致信息透明度不足,削弱了外部监督。从近年监管处罚案例来看,子公司已成为上市公司违规高发主体,管控缺失与信披缺位催生大量合规风险。诸多典型违规案例印证了这一问题。比如,特发信息收购特发东智100%股权,特发东智自此成为上市公司的营收支柱。为完成并购对赌业绩目标,留任的原管理团队在四年时间里,以虚构业务、跨期调节成本等手段虚增利润合计约1.7亿元。聆达股份的情况同样典型,其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绕开上市公司审议流程与信披要求,违规对外及为公司时任高管提供担保,累计金额1.26亿元。梳理上述案例可以发现共性问题:不少上市公司经营重心已经下沉至子公司,但其治理半径、风控能力与信息披露机制,未能同步延伸至下属经营主体。健全核心子公司信披体系业内人士表示,伴随上市公司的经营重心持续下沉,监管与治理的触角也需同步延伸。完善子公司信息披露,本身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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