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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一次评价、多国通行”互认机制覆盖全球经济总量超95%的区域
== 2026/6/10 21:06:18 == 热度 189
、互不通用的难题,推动规则有效对接、双向衔接。比如:浙江组织有关认证机构组建区域性国际认证联盟,构建适应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认证标准体系,促进实现国内与国际认证证书的互通互认;上海推动我国有关认证机构与国外认证机构开展全流程合作,打通我国防爆电气产品进入欧亚市场的准入通道;北京指导有关认证机构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标志网络组织活动,助力区域环境标志制度衔接。
在助企服务上有成效。地方聚焦企业跨境认证难题,整合优化评价环节,压缩企业“出海”认证周期与合规成本。比如:山东通过搭建鲁港“一站式”检测认证服务平台,精简农产品“出海”认证流程,助力本地特色农产品出口增收;天津组织开展汽车座舱特色认证服务,通过中外双证互认简化车企出海认证流程,带动产业技术升级、销量提升。
在能力共建上有亮点。多地跳出结果互认的惯例协作模式,结合我国成熟经验,打造技术共育、体系共建、互利共赢的合作亮点。比如:福建指导有关认证机构加大境外帮扶力度,支持构建质量管理体系与认证技术,促进当地企业提升质量管控能力,助力当地产业提质增效;江苏指导有关认证机构协助搭建新能源认证制度体系,补齐了当地产业质量管理短板,有效助力新能源产业双向合作、互利共赢。
郭向丹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推动各地复制推广这些成熟做法,让更多企业和地方从中受益。
“四五六”框架把质量认证“软联通”落到实处
此次发布的《工作指引》对地方开展质量认证国际合作工作有什么指导意义?
郭向丹回应道,《工作指引》是总局在总结前期工作实践的基础上编制的,是指导地方推进质量认证国际合作、服务制度型开放与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通过将质量认证国际合作核心内容与地方工作需求深度融合,形成系统完整、务实管用的工作参考。其主要内容可以用“四、五、六”三个数字概括,即四项工作原则、五项工作机制和六项工作内容。
“四项工作原则”: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立足国家区域开放整体布局开展相关工作;要坚持统筹联动、凝聚合力的原则,着力构建系统协调、多方共建、高效务实的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体系;要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的原则,结合本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及新兴产业外贸发展实际开拓创新;要坚持依法合规、防范风险的原则,坚守国家安全、数据安全、产业安全及合规底线。
“五项工作机制”:需求调查机制,要及时收集涉及质量认证壁垒障碍及市场准入问题;上报反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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