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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10.9亿!中信建投将紫晶存储“造假帮凶”一并告上法庭
== 2026/6/14 21:48:30 == 热度 198
晶存储,如今已资不抵债,诉讼缠身。该公司是否有能力承担起相对应的赔偿责任仍存在不小疑问。该公司2023年—2025年的年度报告至今“难产”,2022年度审计报告则显示,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6.49亿元。近期,该公司还公告,在跟中国建设银行梅州分行的借款合同纠纷中,因未按判决执行超5000万元赔偿,公司及两位实控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而该公司两位实控人及多位涉事管理层早已因欺诈发行证券及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到7年6个月不等。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针对本次诉讼,紫晶存储的前后回应口径也发生了较大变化。2024年6月初次披露诉讼进展时,紫晶存储表示“非常重视该案件的进展,已委托公司律师跟进案件进展,并对原告提出的诉求做出充分应诉的准备。”在最新的公告中,该公司则称,目前暂无解决进展及后续的处理计划,将根据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事件进展。配合造假的第三方或需承担赔偿责任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是近两年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惩首恶和打帮凶并重。针对第三方配合财务造假的行为,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已逐步出台相应规定。如2024年6月,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规定:“推动加大刑事追责力度……供应商、客户、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第三方人员配合实施财务造假构成犯罪的,依法坚决追究刑事责任。”从已有实践来看,第三方配合造假被要求赔偿有一定的现实依据可参考。某位不愿意具名的律师对券商中国记者分析称,首先,在制度层面,《证券法》已确立“先行赔付—代位追偿”的基本路径,欣泰电气案即为典型案例。其次,实践中已有投资者起诉配合造假方并获得支持的先例,即行悦信息案。该案是新三板市场首例第三方帮助造假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其裁判逻辑表明,司法实践已将配合造假的业务往来方纳入虚假陈述责任主体范围,并依据其过错程度及原因力大小确定责任比例。“只要往来公司、贷款银行的行为满足共同侵权的法定要件,就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位受访律师表示,至于各责任主体内部的具体分担比例,则应根据各主体的过错程度、行为的原因力大小等因素综合确定。除此之外,券商中国记者梳理发现,从行政处罚角度,配合造假的第三方也难辞其咎。证监会此前披露,对越博动力和高鸿股份2起案件的配合造假方以共犯方式直接处罚,这是首次认定配合造假第三方为共同违法。就紫晶存储一案,证监会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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