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新规倒计时100天 财经大V、行业机构合规拉锯
== 2026/6/23 9:56:18 == 热度 192
中的“主体经营范围”显示,该公司的经营项目并不包括证券投资活动。而记者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查询,也并未搜索到该公司的任何登记备案信息。企查查数据则显示,该企业的“对外投资”一栏“暂无信息”。记者注意到,此前多地证监局已针对“伪持牌机构”发布风险提示。今年2月,深圳证监局与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公示了一批“不具有合法证券期货基金经营业务资质机构”名单。名单显示,截至披露时间,注册地在深圳、名称或经营范围含“基金管理”“私募”“证券”等字样但未取得经营许可或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机构,不少于2108家。此外,宁波证监局、四川证监局等多地证监局也曾披露过类似企业名单。“个人持仓记录”分享 或藏“软广”玄机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未经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投资活动。然而,这些未经登记备案的“伪持牌机构”,却在事实上为部分财经博主提供了平台认证的“资质背书”。以上述认证企业为某“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的博主为例,该博主频繁在平台上公开披露其基金持仓操作。不过,4月以来,该博主基本停止了直接发帖展示持仓的做法,而改为在帖子的评论区中贴出买入基金的交易截图,基金产品名称和代码清晰可见。尽管该博主都会在文末表示“以上为个人记录,不作为任何投资建议”,但评论区中不少粉丝都晒出了跟投截图。记者注意到,在其评论区中,近期有用户提问:“某基金产品是广告吗?提了好几次。”有其他用户则跟帖回复表示“广告不广告不重要,带你赚钱才重要”。然而,受访的机构合规人士告诉记者,若确为广告投放,不论其认证的机构是否“正规”,其中都至少涉及两层合规风险:其一,即便是经过机构认证的人员,如果其所营销的并非本机构发行的产品,亦不符合合规要求;其二,营销内容应当清晰标注风险提示等相关字样,如果将“软广”混杂在个人“持仓记录”中,可能涉及误导投资者。不过,该合规人士同时也坦言,这种形式的广告识别和判定难度本身也比较大。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在基金大V带货被监管部门叫停后,公募基金行业仍有部分公司在与相关大V合作,这也引发了监管部门的关注。此前,华夏基金就因与大V合作相关事项被北京证监局问询。机构人士“下海”在一众大V、小V想方设法“上岸”的同时,也有机构人士反其道而行之,选择“下海”转型做自媒体。不过,在这些前机构人士利用昔日职业光环、职场人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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