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股份拟发不超14亿可转债 Q1转亏近2年2收监管措施
== 2026/6/24 15:28:08 == 热度 19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验资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09.91万元(不含税)和以自有资金预付的承销保荐费27.36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512.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0号)。
公司6月23日披露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共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简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1次,深交所监管函1次。
2024年6月14日,浙江证监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27号),公司《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中七、股利分配政策披露如下: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公司在持续盈利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形式分配利润,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2020年和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984.96万元和 16,453.96万元,未分配利润均为正,但未按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承诺。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4年6月16日,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105号),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进一步增强分红意识,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2025年5月28日,公司以每10股转增4.5股并税前派息2.1元,除权除息日2025年6月6日,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5日。
据公司2026年一季报,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7亿元,同比减少0.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4.76万元,同比减少152.5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28.86万元,同比减少41.3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73.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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