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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九条”出台,期待抓住主要矛盾解决主要问题
== 2024-4-16 9:52:20 == 热度 191
就为股市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不仅如此,在进一步完善发行上市制度的问题上,不只是要提高主板、创业板的上市标准,科创板的上市标准也要进一步提高。原则上,亏损企业不应该IPO上市,不能将风投机构承担的投资风险转嫁到公众投资者身上。更不应该让符合退市条件的公司IPO上市,这不仅损害了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也是对A股退市制度的践踏。
  
  又比如,“新国九条”中提到的“强化发行上市全链条责任”的问题,“新国九条”强调要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坚持“申报即担责”,严查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问题。其实,在压实责任的问题上,不只是要做到“申报即担责”,关键是要把“担责”落到实处,不能皮鞭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最后予以“警示”、“警告”了之,而是要从严从重惩处,甚至追究刑责,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果只是从轻发落,这样的追责是没有意义的。
  
  再比如,规范股东减持行为,“新国九条”提出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为此,“新国九条”提出出台上市公司减持管理办法,对不同类型股东分类施策。严格规范大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坚决防范各类绕道减持。同时,对多年未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限制大股东减持。这些措施都是必要的,但有两个最主要的问题没有提及到。一是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过高,把股市当成了提款机的问题;二是控股股东“清仓式”减持跑路的问题。
  
  针对第一个问题就是要规范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将控股股东的持股限制在30%,这与IPO制度的完善是保持一致的。而针对第二个问题,就是要让控股股东不能“清仓式”减持,即在控股股东的持股中设定15%到20%比例的持股为不可上市流通股份,可以继承,也可以在线下一次性转让,但却不能在二级市场卖出或通过大宗交易卖出,避免上市公司沦为无实际控制人公司。
  
  所以,尽管“新国九条”的出台有为资本市场保驾护航之意,但就“新国九条”所涉及到的相关政策的出台与完善来说,务必要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相关的主要问题,以确保A股市场在健康发展的轨道上少走错路、少走弯路,这也是对投资者利益的最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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