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东方生物与FS公司跨境互诉:美方指控违反“禁止规避”条款,中方反诉资质造假与合同无效
== 2025-3-30 21:08:56 == 热度 189


(原标题:东方生物与FS公司跨境互诉:美方指控违反“禁止规避”条款,中方反诉资质造假与合同无效)

近日,东方生物与美国FS Medical Supplies, LLC(以下简称“FS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引发市场高度关注。双方围绕新冠检测试剂采购协议中合同效力与履约责任展开法律交锋,不仅在美国德克萨斯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对簿公堂,东方生物更在国内启动反诉程序,这场跨国商业纠纷正逐步升级。根据双方的诉讼信息,表面上看,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东方生物是否违背了2020年签订的《框架采购协议》中“禁止规避”条款的规定。但进一步来看,FS公司实际是否具备经营资质,将是合同是否具备效力的关键。FS公司指控东方生物违反“禁止规避”条款FS公司在美国的诉讼聚焦于合同中的“禁止规避”条款。根据FS公司提交的起诉状,2020年5月至9月,东方生物及美国衡健与其签订了两份《框架采购协议》,约定由东方生物作为生产商、美国衡健作为供应商,通过FS公司向其客户供应抗体及抗原检测试剂。协议第10.1条明确规定“禁止规避”条款,即制造商不得直接或间接通过第三方接触FS公司的客户资源,包括其介绍的买方或合作中知晓的联系人。FS公司指控东方生物在合同履行期间,东方生物及美国衡健违反了合同中的“禁止规避”条款,直接向FS公司的客户提供新冠检测试剂,造成FS公司的相关经济损失提起合同纠纷诉讼。根据协议第10.2条,违约方需支付规避行为所获净收益的100%作为违约金。东方生物主张合同无效并索赔针对FS公司的指控,东方生物在公告中回应称,已聘请美国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并初步认为FS公司的索赔“不符合商业逻辑”。公司强调,在合同签订后,FS公司未按约定下达后续订单,其违约主张缺乏依据。与此同时,东方生物在中国发起反诉。根据东方生物向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的民事起诉状,双方签署《框架采购协议》以后,东方生物为履行合同进行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但是FS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下达后续订单。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东方生物发现,FS公司并未在中国进行注册或者备案,也未取得中国任何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同时,FS公司在美国亦未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经营与销售医疗器械许可资格,不具有销售新型冠状病毒(
=*=*=*=*=*=
当前为第1/2页
下一页-
=*=*=*=*=*=
返回新闻列表
返回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