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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明确!IPO企业内部监督机构调整迎最新时间表
== 2025-10-28 10:04:43 == 热度 188
IPO企业公司治理要求迎来进一步明确。近期多家上市公司陆续公告称,为落实新《公司法》以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要求,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根据证监会此前规定,上市公司应在2026年1月1日前完成内部监督机构调整。IPO企业的内部监督机构调整时间表也迎来进一步明确。券商中国记者从投行人士处获悉,沪深交易所在最新一期《上市审核动态》中明确提到,对于预计在今年内完成上市的在审企业,在审期间可以适时调整,但不强制要求,上市后须符合公司治理规范,并于明年1月1日前完成调整。记者注意到,目前已步入注册环节的3家IPO企业,在监事会改革进程上步调不一。而对于2026年1月1日后新申报或仍在审的企业,交易所建议在审核阶段完成调整。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沪深交易所今年新受理的IPO企业中至少有7家未明确设立审计委员会,而大多数企业已陆续启动调整,以适应新的监管要求。多位受访人士此前表示,取消监事会并由审计委员会代替其职能,可以使公司的监督机制更加集中高效,减少管理层级,从而加快决策速度,并确保监督活动更贴近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进一步明确IPO企业过渡期安排随着新《公司法》及《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正式施行,为落实工作,证监会曾在2024年12月27日就内部监督机构调整发布过渡期安排公告。谈及对IPO企业的要求,彼时公告称,自2026年1月1日起,IPO企业仍设有监事会或监事的,应当制定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调整计划,即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据券商中国记者近日从券商投行人士处求证获悉,沪深交易所陆续发布最新一期《上市审核动态》,其中进一步明确IPO企业内部监督机构的调整时间表。记者注意到,交易所主要对两类不同审核阶段的企业进行差异化安排:一是对于当前在审且预计于今年内能够完成首发上市的IPO企业,在审期间可以适时完成内部监督机构调整,不做强制要求,但上市后应符合上市公司内部治理要求,不晚于2026年1月1日完成调整。二是对于2026年1月1日之后新申报或者仍然在审的IPO企业,应当在上市前完成内部监督机构调整。为平稳有序完成公司治理过渡,避免影响上市进程,建议在交易所审核阶段完成内部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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