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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药股东南方同正被动减持致表决权让渡协议终止,控股股东不变
== 2025/12/5 10:21:22 == 热度 188
  

  中访网数据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发布公告,披露其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因司法处置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原《表决权让渡协议》终止,公司权益发生变动。

  核心事件源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方同正所持海南海药部分股票的司法拍卖与变卖。自2025年11月2日至11月24日,通过多次公开处置,南方同正合计被动减持海南海药股份130,82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8%。此次减持后,南方同正及其一致行动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利36号单一资金信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0,815,930股,持股比例降至5.46%。

  此次被动减持触发了2019年签署的《表决权让渡协议》中约定的终止条件。该协议原约定,若南方同正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海南海药股份低于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最终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控制股份总额的60%,则让渡期限终止。因此,协议自动终止。

  权益变动的核心影响在于表决权的归属变化。协议终止前,华同实业通过直接持股和接受南方同正让渡的表决权,合计拥有公司400,660,181股股份的表决权,占总股本的30.88%。协议终止后,南方同正向华同实业让渡的103,670,292股股份表决权自动回转,同时南方同正及其一致行动人原放弃的剩余股份表决权予以恢复。至此,华同实业拥有的表决权股份仅为其直接持有的296,989,889股,占总股本的22.89%;南方同正及其一致行动人则恢复行使其所持70,815,93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总股本的5.46%。

  公司强调,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认为,此事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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