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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盛虹修订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强化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
== 2025/12/6 15:19:34 == 热度 188
  

  中访网数据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年度报告工作制度》。新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流程,明确并强化了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工作中的监督职责。制度规定,独立董事需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听取管理层汇报、进行实地考察、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进场前及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的沟通,并对审计工作计划和结果进行审阅。审计委员会则需负责协调年度审计时间安排、在会计师进场前后分阶段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还需向董事会提交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评估报告及续聘建议。此外,制度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制定内控检查计划,并由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此次修订强调了相关人员在年报编制期间的保密义务,并旨在通过细化流程与责任,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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