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审批权限与风险管控
== 2025/12/6 15:24:30 == 热度 188
中访网数据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新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强化风险控制。核心内容包括明确对外投资的定义与基本原则,涵盖对子公司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投资行为。制度详细规定了投资项目的管理职责分工,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统筹研究,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财务、法务、内审及董秘办等部门各司其职。关键决策权限方面,制度设定了清晰的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批标准,涉及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及利润贡献等多项指标,例如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达到50%以上则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制度要求对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交易标的披露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评估报告,并规定了十二个月内同类交易的累计计算原则。修订后的制度还加强了对投资过程监督与事后检查的要求,明确了投资收回与转让的情形及相应审批程序,并规定了内部审计机构的定期检查职责及对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此次制度修订有助于东方盛虹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投资决策的规范性与科学性,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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