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岭药业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强化内幕交易防控
== 2025/12/6 22:05:17 == 热度 189
中访网数据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修订并发布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并保护投资者权益。此次修订主要依据最新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自律监管指引,对制度细节进行了完善与强化。
根据新修订的制度,公司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具体范围。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则涵盖了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财务及信息披露工作人员,以及外部的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服务机构人员等可能接触或获取内幕信息的多方主体。
制度核心要求包括严格的保密义务与登记备案管理。公司规定,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所有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信息或利用其进行证券交易。公司需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详细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档案需记录知情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知悉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及所处阶段等关键信息。对于重大资产重组、高比例送转股份、年度报告披露等特定重大事项,公司必须按规定报送知情人档案,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此外,制度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反规定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采取批评、警告、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内部处分,并要求赔偿损失,同时将按规定向监管机构报告。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该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制度同时废止。此举显示了以岭药业在完善公司治理、防范内幕交易风险、确保信息公平披露方面的持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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