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乳业出台董事及高管持股变动管理新规,强化内控与信息披露
== 2025/12/10 18:26:31 == 热度 190
中访网数据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多项核心管理要求。在股份锁定方面,规定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任后半年内亦不得转让,且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在禁止交易期间,制度明确了包括定期报告公告前、业绩预告前以及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期间等多个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制度要求董事、高管在买卖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并由董秘核查信息披露情况。在信息披露方面,董事、高管计划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且每次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3个月;其持股发生变动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此外,制度还涵盖了信息申报、短线交易收益归入、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界定等内容,旨在加强对相关人员持股行为的全程监控,防范内幕交易,确保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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