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2025/12/27 17:51:18 == 热度 193
中访网数据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内部重大信息报告流程,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与完整,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获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长、总裁和董事会秘书报告。报告范围涵盖应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达到特定标准的交易(如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等),关联交易,重大诉讼仲裁,业绩预告及更正,利润分配,股份回购,以及公司面临重大经营风险、主要股东持股变动、重要人事变更等情形。制度规定了逐级上报的报告程序,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的汇总、判断及后续信息披露的协调工作。同时,制度强调了报告义务人的保密责任,并对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导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批评、罚款乃至解职及追究赔偿责任。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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