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强化财务监督与内控
== 2026/1/13 8:05:01 == 热度 189
中访网数据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该规则将在公司H股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后正式生效并取代旧规则。新规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核心职责与权限,旨在强化对公司财务信息、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的监督与评估。根据规则,审计委员会由4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且全部为独立董事,其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其主要职权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监督评估内部控制,并明确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规则要求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并详细规定了其在高管聘任、会计政策变更、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关键事项上的审议权限,相关决议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此次修订进一步规范了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机制,强调了其在保障财务报告真实性、防范风险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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