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京新药业通过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强化公司治理
== 2026/1/13 8:10:02 == 热度 189
中访网数据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草案)。该制度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与运作机制,并将在公司H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根据公告,新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组成、召集、议事规则及职权范围。制度规定,会议需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且特定重大事项,如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变更承诺方案等,必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此外,独立董事行使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特别职权时,也需通过该专门会议审议。
该制度强调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履职保障,要求公司为会议召开提供必要条件并承担相关费用。新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浙江京新药业在对接境内外监管要求、提升治理透明度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原相关制度将随之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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