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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解读《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2026/1/22 23:29:30 == 热度 188
药品零售行业是国家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强化药品零售行业专业服务、健康促进、应急保供等功能,打造更好服务人民医药健康需求的健康驿站,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创新驱动与规范发展并重,积极优化政策环境,培育和壮大经营主体,推动药品零售行业专业化、集约化、数字化、规范化发展,增强内生动力,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药健康需求。 二、完善药事服务 (一提升药学服务能力。完善零售药店经营服务指南,拓展和优化药学服务。鼓励药品零售企业配备执业药师团队与健康顾问,加强药学技术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允许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自建药学服务平台,由注册在总部的执业药师承担远程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药事服务,药学服务平台可作为执业药师和相关药学服务人员不在岗期间或非工作时段的补充服务,开展远程药学服务的零售企业不得降低或取代执业药师驻店配备要求。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免费或补助政策。 (二促进处方流转提升购药体验。持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疗机构加强外配处方服务。完善外配处方流转机制,加强流程追溯,优化结算规则,提升电子处方流转平台使用效能。鼓励符合监管要求的实体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与药品零售企业依托电子处方流转平台进行处方流转。鼓励建设非医保药品自费处方电子流转平台,规范和完善相关药学服务。 (三优化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服务。参保人员凭定点医药机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可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可执行本统筹地区基层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待遇政策。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及其已参保的近亲属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发生的个人自行负担的医药费用。优化医保基金与零售药店的结算方式,有效压缩结算时长,提升结算效率。优化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源配置规划,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推动医保定点药店合理布局。 (四推动药品零售企业参加药品集中采购。鼓励行业协会或区域医药流通龙头企业牵头,引导药品零售企业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针对其他药品,鼓励零售药店整合采购需求,开展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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