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前夕更换督导券商 挂牌企业补偿百万分手费
== 2026/1/30 7:09:48 == 热度 188
记者 刘艺文新三板挂牌企业在首次公开募股(IPO)前更换督导主办券商,可能会遭券商索要分手费,这几乎成了市场惯例。“我们这个事情最近解决了,刚开始券商要300万元的分手补偿费,最终谈下来给了100多万元。”一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董秘向记者表示。业内人士表示,挂牌企业希望能自主更换督导主办券商,而券商则认为企业在IPO前更换督导主办券商,会给自身造成较大损失,因此要平衡各方利益,还需要更多考量与智慧。截至1月29日,全国股转公司有新三板挂牌企业5969家,其中创新层企业2286家,基础层企业3683家。挂牌企业遭索要分手费目前,根据规定,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都需要聘请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来指导公司的规范运行。新三板挂牌企业则向督导主办券商支付一定的督导费。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新三板企业因故则需要变更督导主办券商。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的规定,新三板挂牌企业变更督导主办券商,需与原券商协商一致,且需要该券商出具同意报告作为其中一份必备文件提交全国股转公司审核通过后,才可以正式解除督导。据悉,这一规定,使得部分券商可以以此要求企业给予补偿,否则不出具报告。记者了解到,有新三板企业计划去北交所上市,根据工作需要,打算变更督导主办券商。经过多轮谈判,原督导主办券商在收到120万元的分手补偿后,才同意出具相关报告,最终该挂牌企业才得以成功更换督导主办券商。记者采访获悉,部分新三板挂牌企业为了不影响IPO进程,遭遇索要高昂分手费时,有的企业只能忍气吞声给钱。当然,有的原督导主办券商珍惜自己的行业口碑,不会漫天要价,通常只多要一年的持续辅导费,大概20多万元。针对IPO筹备前更换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挂牌企业也给出了相应原因:部分企业对原督导券商的服务不甚满意,认为更换券商更利于推进后续IPO工作;同时,主办券商的核心工作聚焦于新三板日常督导,与IPO业务存在明显差异,企业也担忧原券商难以胜任IPO相关服务。督导主办券商亦有苦衷新三板挂牌企业被原督导主办券商索要分手费虽倍感无奈,但券商此举也有苦衷。记者采访获悉,新三板企业更换督导主办券商本属常见现象,而原券商索要分手费的情况,主要集中在即将冲击IPO的挂牌企业换券商的场景中。有知情人士表示,原督导券商的此类考量并非无迹可寻:不少券商为企业提供了长期的督导服务,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发挥
=*=*=*=*=*=
当前为第1/2页
下一页-
=*=*=*=*=*=
返回新闻列表
返回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