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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强化公司治理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 2026/2/2 11:17:49 == 热度 189
  

  中访网数据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达药业)于近期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该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权利及专门会议的运作机制,是公司加强内部监督、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重要举措。

  根据该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参加,是履行其职责的专门议事平台。制度规定,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且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可采用现场、通讯或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制度的核心决策在于明确了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清单。这些事项包括: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具体标准为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不包括担保和财务资助)、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时董事会的相关决策与措施,以及其他法定或章程规定事项。

  此外,制度赋予了独立董事多项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咨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其中,行使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会议等前三项职权,必须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获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需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

  该制度的实施,预计将显著增强贝达药业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与科学性,通过强化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承诺履行、应对收购等关键环节的监督与制衡作用,更有效地防范公司运营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保障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举符合当前资本市场强化上市公司治理的监管导向,有助于提升公司的透明度和市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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