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信披“赶考”:豁免收紧、披露细化下的双线攻坚
== 2026/2/13 8:30:03 == 热度 188
距离《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仅剩约半年时间,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多家理财公司处获悉,定期报告编制成为主要承压环节。究其原因,系定期报告豁免条款收紧、披露颗粒度细化,导致机构人力成本与系统改造成本攀升。此外,多家理财机构透露,目前已完成对原有信息披露系统的升级评估并启动初步改造工作,但系统改造的全面落地仍需等待行业统一标准与模板发布。
尽管行业短期面临整改压力,但从长期来看,统一、透明、高效的信息披露,将为理财行业提升营销服务水准、锤炼核心投资能力、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提供坚实支撑。这背后是监管端强化约束、基础设施端提速建设、行业端主动探索的三方聚力。
定期报告编制为主要承压点
记者采访多位业内人士了解到,目前行业整体对办法顺利实施持乐观态度。“去年5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彼时多家机构就部分操作性存疑的条款提交反馈意见。从最终发布的版本来看,监管部门对前期意见采纳度较高,规则的可操作性明显增强。”某理财公司运营管理部人士说。
一个典型案例是,对于权益类产品与混合类产品,征求意见稿要求披露产品投资的每笔未上市企业股权资产的融资企业名称、交易结构、投资金额及风险状况等,最终版已删除该要求。
尽管如此,但具体执行层面的工作压力依然不容忽视。多家理财公司坦言,定期报告编制是当前最主要的承压环节。“办法删除了部分豁免条款,不仅定期报告的覆盖范围大幅扩充,单份报告所需披露的要素也显著增加。”某股份行理财公司人士说。
在定期报告豁免条款中,2018年发布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理财产品成立不足90日或者剩余存续期不超过90日的,可以不编制理财产品当期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办法删除了“剩余存续期不超过90日”这一豁免情形,仅保留“成立不足90个自然日”可豁免,并补充规定:剩余存续期不足完整报告期,且到期公告或清算报告包括对应定期报告内容的,可不编制剩余存续期对应的定期报告。
除报告数量增加外,单份报告的信息密度亦在提升。例如,办法要求,公募产品定期报告应分别列示投资穿透前和穿透后的前十项资产的具体名称、规模和比例等信息(对于投资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可以不穿透。而《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仅要求披露前十项资产的具体名称、规模和比例等信息。
据业内人士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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