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修订多项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制度引导相关机构规范经营提质增效
== 2026/3/26 20:12:04 == 热度 189
中证报记者从江苏省委金融办3月26日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江苏自2025年以来修订出台了多项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制度,以明确监管导向,引导各类地方金融组织规范经营、提质增效,持续强化地方金融监管长牙带刺的刚性约束。
发布会现场 记者 孟培嘉/摄
地方金融组织作为金融体系的毛细血管,在服务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江苏省委金融办副主任汪洋介绍,截至2025年末,江苏共有7类地方金融组织1475家,形成覆盖小额贷款、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典当、商业保理、地方资产管理、区域股权交易中心等多业态的地方金融服务体系。
在强监管、严监管的背景下,江苏地方金融组织发展形势良好,行业生态有效改善,风险总体可控,各行业主要指标多位居全国前列。
例如,截至2025年末,江苏共有小额贷款公司575家,年化加权平均利率9.7%,累计发放贷款超2万亿元,累计服务农户和小微企业20余万户、科技型企业1万余户;共有融资租赁公司218家,应收融资租赁余额2268.35亿元,服务客户近6万户,行业不良率1.97%,为实体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提供了重要的融资支持渠道;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为江苏区域性股权市场唯一合法运营机构,累计培育68家企业登陆更高层次资本市场,各类培育企业累计融资规模超1400亿元。
2025年以来,江苏省委金融办结合国家有关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新要求,以及近年来监管实践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部分行业监管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先后修订印发《江苏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扶优限劣管理办法》《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工作指引(2025年修订(试行》等文件,进一步强化地方金融组织分级分类监管,把强监管、严监管贯穿到从准入到退出的全过程各环节。
汪洋介绍,修订制度的基本思路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包括坚持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并重,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分类施策与扶优限劣相统一,坚持央地协同与多方联动相促进。
以《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扶优限劣管理办法》为例,该办法前身为2013年出台的《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扶优限劣工作意见(暂行》。相关措施施行十多年来,对促进行业合规发展、规范行业监督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小额贷款行业总体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江苏省委金融办地方金融监管一处副处长刘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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