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控制和语言暴力也算家暴(法治聚焦)
== 2026/4/1 11:03:06 == 热度 188
(原标题: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明晰家庭暴力认定标准——经济控制和语言暴力也算家暴(法治聚焦))
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2016年3月,我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专门性、综合性法律——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从此,反对家庭暴力从“家事”上升为“国事”。法律实施以来,对家庭暴力“零容忍”已成为社会共识。家庭暴力有哪些表现形式?如何区分家庭纠纷和家庭暴力?如何让人身安全保护令“长出牙齿”?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10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包含长期对家庭成员谩骂诋毁、经济控制、限制正常社会交往等情形,明晰家庭暴力认定标准,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拓宽家庭暴力认定范围以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精神侵害行为也属于家暴长期侮辱谩骂或限制配偶正常社会交往,属于家庭暴力吗?在法律上该如何认定?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对于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缺乏清晰认识。“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的形式主要是身体和精神侵害。与身体侵害相比,精神侵害行为隐蔽,形式多样,侵害后果难以直观评估。”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回应,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审理相关案件,打破家庭暴力加害人以“软暴力”构建的隐性牢笼,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在一起典型案例中,张某经常酒后、打麻将输钱后谩骂、侮辱、诋毁妻子赵女士。赵女士不堪忍受,起诉离婚并请求判令张某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庭审中,张某多次发表错误言论,自认其几乎每天都在辱骂妻子,赵女士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视频等证据亦证明张某长期对其实施辱骂和言语恐吓。审理法院认为,以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精神侵害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同时判令张某支付赵女士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金。最高法提示,“好好说话”是家庭幸福的基石,长期的“语言暴力”不仅是家庭内部相处方式问题,更越过了人格尊严与权利保护的边界,加害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些人将家庭暴力等同于家庭纠纷,针对该情形,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长冉克平回应,家庭暴力的核心特征在于控制与伤害,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和周期性,并不是简单的情绪失控或偶发冲突。而家庭纠纷的双方一般处于平等状态,能够自由表达利益诉求,从司法实践看,多为双向沟通冲突,与家庭暴力有本质区别。除传统身体侵害外,精神侵害、经济控制等非肢体暴力行为也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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