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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本土造”新规频现,中企如何破局?
== 2026/4/8 11:11:01 == 热度 189
当前,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已正式实施四个月,3月初又恰逢欧盟发布《工业加速器法案》(IAA)立法提案,力争实现“制造业回流”。面对欧盟这一系列新规,中企出海欧洲将如何适应这一新形势?在近日举行的博鳌亚洲论坛2026年年会上,第一财经记者就上述问题专访罗兰贝格全球高级合伙人、亚洲区工业平台负责人许季刚。他认为,短期来看,钢铁和铝等大宗行业面为CBAM正式实施做好了充足的准备;长期来看,应对CBAM适用范围的进一步扩大需要链主发挥带头作用,产业集群在数据协同上深化合作。谈及IAA的前景,许季刚认为该法案仍面临立法和执行上的困难,谈及中企的应对为时尚早。罗兰贝格全球高级合伙人、亚洲区工业平台负责人许季刚(采访对象供)新规落地、短期压力可控经过两年的过渡期,全球首个跨境碳定价制度——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自2026年1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自此,欧盟将对钢铁、铝、水泥、化肥、氢和电力六个高碳行业进口商品开展碳排放核算与申报管理,并于2027年起正式清缴碳成本。CBAM实施以来,中国企业的合规进展如何?对于这一问题,许季刚态度较为乐观。“至少从我们的观察来说,行业整体上并没有出现慌乱状态,或者执行非常困难,我觉得都没有。”他对记者表示。许季刚解释称,CBAM首批涵盖的钢铁和铝等大宗行业,行业本身集中度高,龙头企业的合规意识与管理体系较为成熟,其长期保有的数据采集与申报习惯有助于较好地应对范围一的直接碳排放统计、范围二的外购电、外购热的间接碳排放统计要求。由于欧洲贸易法规一贯严苛,这些企业与欧洲进口商也早已建立了深度的协同关系。加上数年的筹备,钢铝等用电用能大户在CBAM正式生效时展现出极高的就绪度。关于碳排放量,CBAM提供了两条计算路径,分别是基于“实际排放量”计算与基于“默认值”计算。若企业希望按照“实际排放量”计算,一方面,需要准确理解并界定计算碳排放的场景边界等关键因子;另一方面,为了支持计算,企业还需要具备向供应商收集准确数据的能力。此外,计算结果的有效性还需经由欧盟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核查。若企业选择路径二,虽然可以省去计算环节,但要面对欧盟设置的过高默认值。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在2026年1月1日就CBAM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时明确指出,欧方无视中国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的巨大成效,对中国产品碳排放强度设定显著偏高的基础默认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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