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ETF全面“焕新升级”
== 2026/4/15 8:56:14 == 热度 188
4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创业板意见》)。为进一步深化投资端改革,促进投融资协调发展,《创业板意见》针对性地提出引入创业板相关ETF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机制、允许基金投顾配置创业板ETF、将创业板ETF纳入基金通平台转让、优化创业板宽基指数体系、推出更多创业板相关ETF产品和期权品种、适时推出创业板股指期货等系列措施。此次,《创业板意见》从交易机制、产品体系、投资者范围等维度,推动了创业板ETF投资的全面升级。业内人士认为,ETF盘后固定价格交易,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多元化交易需求,降低大额交易对二级市场的冲击;推出更多创业板相关ETF产品和期权品种、适时推出创业板股指期货,构建创业板“现货+期货+期权”的全方位产品体系;允许基金投顾配置创业板ETF,为基金投顾等机构投资者提供更灵活的配置工具与交易时间窗口。满足多元需求 降低市场冲击《创业板意见》提出“引入创业板相关ETF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机制”,同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同样提到“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证券范围由科创板股票扩展至全部A股和ETF”,关于ETF采取盘后固定价格交易这一关键变化迅速引起业内关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15:05至15:30时间段,交易所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目前仅适用于科创板股票交易。此次该交易机制拓展至全部A股和ETF,将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多元化交易需求,同时降低大额交易对二级市场的冲击。天弘创业板ETF基金经理洪明华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这一机制在境外成熟市场已有类似安排,差异性主要体现在:其一,交易渠道从单一竞价变为“盘中+盘后”双轨并行,交易时段更灵活,满足了长期配置型资金、套利资金、个人投资者等不同群体的交易习惯;其二,盘后统一按当日收盘价集中撮合,能有效避免盘中滑点、追涨杀跌、尾盘异动等影响,尤其为机构大额买卖、ETF申赎对冲、指数再平衡提供稳定、公允的成交价格;其三,ETF大额订单可转移至盘后成交,显著降低对二级市场盘中价格的干扰,平抑尾盘操纵行为;其四,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有助于收敛折溢价、减小跟踪误差,让ETF价格更贴近净值,与海外成熟市场常见的盘后交叉交易、收盘竞价交易等机制效果一致。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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