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补助竞争加剧:名额缩至15个,债务要求转为“可控”
== 2026/4/17 12:39:45 == 热度 190
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钱袋子”之一,今年城市更新示范城市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的竞争预计更加激烈——相较于此前两年,今年竞争性选拔要求不再强调向“超大特大城市倾斜”,参评条件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低”转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而评选数量由20个缩减至15个,8~12亿的资金用途则更为广泛。16日,财政部和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通过竞争性选拔,确定部分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特色突出的城市,在城市层面整合各类资源,探索建立资金、用地、金融等各类要素保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中央财政对入围城市给予定额补助,每座入围城市的最高补助资金为12亿元。该项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计划启动于2年前。2024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24年开始,中央财政创新方式方法,支持部分城市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今年,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与过去两年一致,即中央财政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到位。但相较于去年,今年选拔城市数由“不超过20个城市”缩减至“不超过15个城市”。与此同时,今年城市竞争性评选的申报“门槛”和支持范围则在去年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去年,前述两部委提出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范围主要面向“大城市及以上城市”,尤其是向“超大特大城市以及黄河、珠江等重点流域沿线大城市倾斜”。今年,该笔中央资金的支持范围则扩宽至“地级及以上城市”。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的城市需要配套地方资金,所以地方财力和债务情况也是两部委城市遴选决策的重要依据。不过,相较于过去两年两部委提出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低”,今年《通知》对城市债务风险的表述变为“风险可控”。一名熟悉该遴选工作的城市更新领域专家告诉第一财经,就既往示范性城市建设实践来看,中央专项补助金额对于当地城市更新资金需求而言,占比并不多。但“1元中央资金能撬动8—10倍地方投资”,所以确保“城市财力满足城市更新投入需要”“不得因开展城市更新形成新的政府隐性债务”仍为发挥中央财政杠杆效应的底线要求。他表示,由于今年可能会有更多非省会城市以及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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