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治理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 2026/4/27 10:02:39 == 热度 189
近日,中国证监会启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重点聚焦提高董事会秘书履职能力、督促造假公司追回超额发放的高管绩效薪酬、督促大股东归还占用资金等8方面内容。这是时隔6年,证监会启动的又一轮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本次行动不止于企业自查自纠,将组织推动一批典型案例,持续深化公司治理监管约束,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聚焦硬骨头
公司治理是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基石。证监会曾于2020年底展开过一轮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通过公司自查、现场检查、整改提升3个阶段,推动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全面提升。今年专项行动目标升级,明确提出3方面要求:一是突出实效,切实推动各项制度和规则落地,形成良好示范效应;二是聚焦关键,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力争用典型案例小切口引导规范运作大文章;三是内外协同,坚持公司自治与监管约束并重,激发内生动力。
此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更加聚焦、更具针对性。此前专项行动覆盖面广,重在整体规范,本轮直指财务造假、大股东资金占用、独董不独不懂、董秘缺位等八大核心顽疾。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表示,其深层价值在于监管资源的效率革命,将有限行政力量集中投入到市场最关切的硬骨头上,以典型案例形成强震慑效应,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
同时,依赖企业自查,常常存在内生动力不足、自我监督失灵的结构性缺陷。田利辉认为,本轮专项行动在坚持公司自治的同时,引入投服中心提名独董、审计委员会独立核查、其他股东民事追偿等外部制衡力量,形成了行政监管+市场约束+司法追责的立体闭环。这些行动有助于解决内部人控制的治理顽疾,使监管约束从软督促升级为硬约束。
整治老顽疾
为推动落实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制度规则,筑牢防范财务造假的第一道防线,本次专项行动聚焦8个方面,包括提高董事会秘书履职能力、支持第三方提名独立董事、支持审计委员会专项核查等。
董事会秘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长期以来,部分公司存在董秘长期缺位、兼职过多、专业能力不足、履职独立性受限等问题,导致信息披露滞后、投资者沟通不畅。本次专项行动提出的8个方面之首就是提高董事会秘书履职能力,制定发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对此,田利辉认为,此次行动将董秘制度从散落条款升级为系
=*=*=*=*=*=
当前为第1/3页
下一页-
=*=*=*=*=*=
返回新闻列表
返回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