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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证券因华领非法募资案被判赔偿10%损失,托管机构责任边界被理清
== 2026/4/28 15:04:13 == 热度 188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民事判决,将金融街证券推向舆论风口。4月22日,上海金融法院就投资者陈某诉金融街证券(01476.HK)托管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明确这家券商需对陈某的投资损失承担10%的赔偿责任,赔付金额约71.21万元。据悉,陈某于2018年9月、11月先后出资100万元、616万元,认购华领资产旗下16号、17号两只私募基金,累计投入716万元。然而,这两款基金全程未实现任何兑付,陈某仅通过刑事退赔渠道追回3.938万元,实际损失高达712.06万元。这起判决并非孤例。4月2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另一则关联判例显示,因相同的托管履职疏漏,金融街证券需对另外两名投资者合计538万元的本金损失,同样承担10%的赔偿责任。两起案件裁判尺度高度统一,清晰界定了私募基金托管人的责任边界,也标志着华领资产非法集资案的民事追偿进入实质性落地阶段。图片来源:界面图库庭审期间,金融街证券曾提出上诉,以“陈某并非合格投资者、与基金实控人存在不当往来”为由,试图减免赔偿责任。但上海金融法院明确驳回该诉求,指出投资损失的核心症结在于券商托管环节的履职疏漏,与投资者资质无直接因果关系,基金管理人借新发基金兑付旧产品的违规操作进一步扩大损失,该风险并非合格投资者能够自主识别,券商不能以此规避自身法定责任。一名资深律师在对界面新闻表示,“这两起判决传递出明确监管导向,即便基金管理人存在刑事犯罪行为,有过错的托管机构仍需根据自身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他进一步表示,作为投资者财产的重要“守门人”,中介机构必须切实履行法定审核与监督义务,对可疑交易保持职业警惕,任何流于形式的履职行为都将面临追责。两起赔偿案件的根源,直指早年轰动金融圈的华领资产76亿元私募非法集资案。2013年8月,孙祺成立华领公司。2015年1月,华领公司在中国证券基金行业协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2016年2月至2018年1月,华领公司先后成立华领泽银稳健系列和华领定制系列共计35只票据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华领公司宣称基金投资银行承兑汇票或票据收益权项目,资金全程在银行间封闭循环运作,且基金产品分级设计,优先级投资的资金安全有保障等,骗取投资人信任。实际经营中,孙祺指使他人以虚假的票据收益权项目作为基金产品的底层资产,开出划款指令,套取资金转入孙祺控制的相关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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