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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缴利润的三个误解和事实
== 2026/5/2 11:56:25 == 热度 188

文:华创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张瑜 执业证号:S0360518090001联系人:高拓事项3月24日,财政部《关于2026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显示,烟草企业、资源型企业等央企税后利润的收取比例较此前提高10%~15%。核心观点《说明》发布以来,市场对央企利润上缴财政比例提高的讨论较多。但我们在交流中发现,
市场对本次调整的一些基本事实仍有误解,可能影响政策理解和资产定价;本文针对三个典型误解,澄清三点事实:Q1:财政部3月24日发文,把央企利润上缴比例提高了10%~15%?A1:披露时点调整时点,推测调整或发生在去年11月~12月。Q2:所有央企利润上缴财政的比例都提高了10%~15%?A2:不包含金融央企,不排除今年地方国企跟进提高利润上缴比例。Q3:直接对应央企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比例提高10%~15%?A3:央企利润的法定上缴主体是集团公司而非上市公司短期并非线性传导,但长期集团公司将向下传导压力,或最终体现为央企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比例的提高。作为参考,2017年(2014年上轮央企利润上缴比例提高之后的第3年),央企上市公司平均现金分红比例较2013年提高了31%(2013年~2017年分别为:41%、43.7%、45.8%、53.1%、71.9%;其中石油石化提高71%、电力提高16%、煤炭(核心股)基本保持不变)。风险提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改革超预期,上市央企现金分红超预期。报告目录报告正文一、误解一:财政部3月24日发文,把央企利润上缴比例提高了10%~15%?事实:披露时点调整时点,推测调整发生在去年11月~12月:(一)披露时点调整时点3月24日的《说明》并非财政部针对央企利润上缴财政比例调整的单独发文,而是每年3月份中央财政预算例行披露的一部分;如,2025年3月24日,《关于2025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也披露了当时各类央企税收利润的收取比例(比当前低10%~15%)。对比两份《说明》,只能说明本次央企利润上缴比例调整发生在去年3月24日~今年3月24日之间,而非就是在今年3月24日当日调整。(二)调整确有发文,推测在去年11月~12月推测的依据有三条:1、有发文:财政部重庆监管局在今年1月7日的发文中提到,在《财政部关于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的通知》(财预〔2025〕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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