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亏股豪森智能被警示 国泰海通保荐上市2募资共15亿
== 2026/5/20 16:44:48 == 热度 189
豪森智能(688529.SH)昨日晚间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大连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德熙、许洋、杨宁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2026〕12号)。
经查,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收入相关内部控制不健全:一是部分客户验收报告日期签署不完整,导致个别对外报送的材料不准确。二是个别项目验收报告表述存在差错。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第五条、第三十六条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董德熙作为公司董事长及公司总经理,许洋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宁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对上述情形负有主要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大连证监局决定对豪森智能、董德熙、许洋、杨宁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5月19日,上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交所称,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九十四条第一款,《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3.2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第3.4.1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根据行政监管措施认定,董德熙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许洋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宁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对上述情形负有主要责任。上述责任人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2.1条、第4.2.4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第14.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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